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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海关执行新政策 5种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

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记者举例一些常见物品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香烟:旅客从香港、澳门可免税带回香烟200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400支(两条)。光碟: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而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于不予免税商品,按规定征税。如需从境内带出并带回的,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海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

  此次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5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市民们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以上来源:劳动报

简评:鉴于以上海关新政的实施,和对私人行李物品及海外邮购的监管力度增加。近期菲尼克斯国际物流收到的关于回国人员行李物品清关的咨询数量增加,个别客户的分运行李有被海关扣留的情况。我们建议近期回国的旅客,尤其是行李超重或携带单一品种物品的数量较多的,在打包和发运行李前及时和我们菲尼克斯国际物流的业务人员取得联系。我们会给您提供最权威和细致的解答。